




12日,“2017年度总结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大冶法院多功能厅召开,该院全体院领导、全院干警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大冶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玉晖传达中纪委、省纪委和黄石纪委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黄石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劲松对《大冶市人民法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18度)》《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施细则》《2018年大冶市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进行解读。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柯建华解读《大冶市人民法院开展“严纪律、强作风、树形象”暨廉洁司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大冶市人民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及审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大冶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官外出办案的管理规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开明宣读了《关于2017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2017年度,大冶法院先后被最高法院授予“2017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5年—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大冶市委、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刑庭等6个先进单位、李长青等50名先进个人受到大冶法院通报表扬。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2017年,大冶法院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黄石中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咬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围绕大冶“一优三化”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0222件,审执结9270件,结案标的额16.85亿元,新收案件同比上升14.5%。为加快推进“绿色百强”和“三个大冶”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他强调,2018年大冶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刻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利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全力推进“三个法院”建设,以全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建设为抓手,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创建全国模范法院,全面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加快“三个大冶”建设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而不懈努力奋斗!
他希望,该院全院干警要不忘初心,昂扬士气,牢记使命,继续前进,深入开展“严纪律、强作风、树形象”暨廉洁司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审务督察落在实处、把司法权力关进笼子,提升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
会上,王军与该院其他党组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会后,该院分管院领导将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干警还将分别签订《主体责任承诺书》《廉政承诺书》。
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宝明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