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更新发布一批典型案例,阳新县人民法院报送的《张某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综治中心统筹线上化解拖欠6年劳务费纠纷》成功入选。 案例中,面对一起耗时六年、涉及异地务工的劳务费纠纷,法院立案后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综治中心开展调解,综治中心指派专业调解员线上组织调解,通过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引导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有效维护了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该案例系阳新法院依托综治中心统筹协调、线上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现了该院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的积极探索与显著成效。下一步,阳新法院将持续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加强与综治中心等单位的协同联动,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
多元解纷案例库 张某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综治中心统筹线上化解拖欠6年劳务费纠纷 民事 劳务合同纠纷 拖欠劳务费 综治中心 线上调解 2019年,务工人员张某受陈某雇佣,在某项目工地承担木工岗位工作。2021年该项目顺利竣工,发包方已将全部劳务费足额结算至包工头陈某账户,但陈某未按双方约定与张某结清劳务费。2021年,双方就劳务费进行正式结算,确认截至结算当日,陈某尚欠张某劳务费53340元。此后4年间,陈某虽陆续偿还了18003元,但仍有35340元劳务费未能清偿。张某多次向陈某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陈某支付劳务费35340元。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案情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高效化解纠纷,法院释明综治中心职能优势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综治中心统筹调解工作,并根据纠纷的性质及实际特点,指派一名具备丰富劳务纠纷调解经验的专业调解员组织线上调解工作: 一是耐心联络沟通,精准锁定问题核心。调解员起初多次通过电话联系陈某,均未能与陈某取得有效联络,遂向综治中心进行报告。综治中心依托辖区资源集成优势,及时联系上陈某,并释明调解优势。陈某同意协商解决,这为后续调解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是强化释法明理,有效化解双方心结。线上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完整陈述意见。陈某对拖欠张某劳务费的金额无任何异议,但表示因自身对外负债较多、资金周转困难,提出分期偿还的请求;张某则因拖欠太久,希望能够一次性收回被拖欠的劳务费。调解员充分体谅双方的实际困境,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即共情张某急于拿回“血汗钱”的迫切心情,也客观考量陈某的实际偿还能力,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居中调和疏导。 三是引导换位思考,高效化解问题纠纷。在掌握双方诉求后,调解员凭借其沟通技巧和调解经验,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与反复沟通下,张某体谅陈某的实际困境,同意分期付款。陈某也积极反思自身的问题,表示将竭尽所能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双方当事人达成互谅互让,当场在线签订调解协议,该起持续六年的劳务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分期支付剩余的35340元劳务费。目前已履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第579条 本案系一起涉及异地务工、时间跨度长达六年的拖欠劳务费纠纷,该类纠纷直接关乎农民工群体的劳动权益与基本民生福祉,若未能高效化解,易于激化矛盾。本案中,综治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派具有丰富劳务纠纷调解经验的调解员组织调解工作。同时,发挥资源集成优势,帮助调解员解决“找人难”问题,为后续推进调解工作奠定基础。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同步发力,即做好双方情绪疏导工作,又强化法律规定的阐释说明。同时针对双方不在一地的情况,采用线上调解方式提升解纷效率、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最终高效化解矛盾,即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提出分期付款方案,促使务工人员权益得到实质兑现,做到定分更重止争。 阳新县人民法院 阳新县人民法院 阳新县综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