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中院召开2024年司法救助工作推进会

2024-04-07 10:17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徐珊珊

4月3日,黄石中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年来黄石中院司法救助开展情况,分析了司法救助当前面临的形势,统一思想、更新理念,研究部署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池国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易志勇主持会议。市中院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司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三年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传达了省法院关于司法救助案件立案情况的通报精神,结合市中院工作实际,分析了当前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救助的工作要求和思路方向。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如何推动和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池国卿总结了当前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理念不新、联动不够、化解不足的问题,同时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领域最大的“民生工程”,是融合司法正义与温度的光辉事业,既能彰显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应把这一好事办好。二要协调联动,共同压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链。审判、执行、信访部门首先要认真甄别当事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其次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适时宣传司法救助政策,最后要及时告知当事人提交办理司法救助必要材料。三要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化解涉诉信访的实效性。要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工作要求,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办理流程,所有司法救助案件必须在审判管理系统内立案,制作司法救助决定书。要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支持、部门负责、相互联动、社会参与”的国家救助保障体系。

就今后如何更高效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王又明指出,一要提高认识。要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看待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认识到司法救助是加强人权保障、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司法救助是国家兑现人民权利救济、实现损害弥补抚慰的基本方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认真对待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在案件审理范围之内,做好能救助的绝不无动于衷,能保护到十分的就绝不只保护九分。二要真抓实干。要克服司法救助工作中“救助程序被动、救助案源不足、救助方式单一”等问题,审判、执行、信访等业务部门要在办案过程中善于发现困难弱势群体,立案部门规范登记立案,实现由“坐等群众上门救助”向“法官积极主动救助”转变,全面落实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司法救助责任,促进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把好事办好。

下一步,黄石中院将强化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争取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上有“量”的增加和“质”的提升。同时,加强对辖区基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