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老下陆金融法庭法官和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联手运用新开通的“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办案平台”, 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进行司法确认。该案系下陆区人民法院“法院+金融”、 “调解+确认”办结的首起金融案件,在黄石属首例。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陈某某于2019年3月25日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其借款人民币286万元,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有13人作为保证人及抵押人,借款期限为2年。某银行依约履行了出借义务,但是陈某某到期未归还,于是某银行于今年初起诉至法院,将陈某某及13人列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陈某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86万元及罚息,共计300余万元,判令保证人及抵押人对以上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审查,该案虽涉案金额较大,但是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于是下陆区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派至湖北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黄石工作站。该案经多次调解,但是均未成功。今年5月初,下陆区人民法院酝酿开通“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办案平台”,探索“法院+金融”模式,有效化解金融纠纷案件,老下陆法庭负责人张刚及法官王冕来到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对接,希望联手启动该平台。
该行负责调解工作的易华清听完张刚等人对“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办案平台”的介绍喜出望外,他说,黄石市各行均有金融纠纷调解员,算起来也有20余人,但是,调解化解成效不大。原因有二,一是即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时还是一纸空文,被告不按协议履行义务;二是有些微小企业害怕打官司,一旦法律文书上网,怕影响其信誉。
下陆区人民法院推出的此金融多元解纷平台使一切问题均迎刃而解。调解成功的案件经司法确认,再也不用担心被告不履行了,因为被告若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法律的威严震慑,并且进行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会在法院留档,对企业或公司不会造成信誉影响。再者线上调解,降低了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
某银行与陈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人数较多,且案涉中微小企业,为最大程度减轻对企业征信的影响,同时,满足需多人参加、可能有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调解的问题,法院决定选择此案为“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办案平台”开通的首例案件。
5月24日上午9时,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湖北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易华清、下陆区人民法院老下陆法庭法官王冕、原告、4名被告及其余9名被告的委托人同时登录“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办案平台”。在王冕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易华清主持调解。该案借款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但是,对于还款期限及借款利率的问题双方争论不下。在平台上,原、被告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双方诚意满满,经过大家互谅互解,终于达成了结清欠款调解协议,还款期限延续到2025年,涉案的中微小企业及抵押担保人均十分满意。之后,下陆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原告某银行吃了“定心丸”。被告激动地说:“我们不仅没花任何诉讼费,还可以分期偿还欠款,给了我们喘息的时间,同时,对企业的信用也不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真是太好了。”
下陆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调”上做加法,在“诉”上做减法,推动金融纠纷高效化解,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利用诉前调解程序高效化解纠纷,建立“金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运用诉前委派的方式有效提高了金融借款纠纷的化解效率。下一步,下陆区人民法院将不断探索新方法,继续打造完善“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办案平台”,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为建立诚信首善的下陆区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