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1月20日下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恒明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研究被告人郑某某受贿一案时,邀请被告人辩护人湖北东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陈述意见,并接受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询问。
邀请律师参加审判委员会陈述意见是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具体举措,同时对提高审判委员会决策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