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说法之带你吃吃关于“赌债”的法律“瓜”

2023-04-14 14:58
来源: 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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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巨额赌债”冲上微博热搜,相关话题引起了大量“吃瓜”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今天,小西就带大家吃吃关于“赌债”的法律“瓜”,了解一下关于赌债那些法律知识:

1.赌博“生”赌债:赌博违法!

赌博是国家严令禁止的行为,为了牟取暴利,赌博场所的经营者会利用参赌人的投机侥幸心理,以发放筹码、提供赌博资金等方式引诱赌客参与赌博,通过抽成、高利放贷等模式获取不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欠赌“债”还钱:法律不保护!

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对于“赌债”,法律的态度是明确的:不予保护!

赌博行为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明确了包括赌博在内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属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中也明确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3.赌债分你一半:法律不支持!

夫妻一方欠赌债,夫妻双方均被起诉,“我的赌债分你一半”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时有上演。然而,对此“分债”,法律的态度是明确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小西温馨提示:

增强自律,远离赌博,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