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内多次出轨 女方要求离婚 法院判离

2023-03-03 09:05
来源: 下陆区人民法院
作者: 洪丽萍 孙洋    浏览: 615

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离婚纠纷案,尽管男方接到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但是,该院仍进行缺席审理,依据女方提供的男方婚内多次出轨的证据,对女方起诉离婚予以支持,以倡导相互忠诚的夫妻关系,助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构建,树立诚信的时代新风。

原告帅女士诉称,其与朱先生于2017年登记结婚,于2020年生育一子,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出轨其他女性,并提供多项证据证明,被告已承认多次出轨的事实,夫妻关系已破裂。

下陆区人民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的基础,互相忠诚是夫妻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本案中,原告提交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显示,被告在婚姻关系中多次出轨,严重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伤害了原告的感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且从双方的聊天记录内容来看,被告在被发现出轨后毫无愧疚之意,亦无挽救二人婚姻关系的任何举措、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原、被告的婚生子不足三岁,年岁尚幼,且原、被告二人聊天记录显示孩子多由原告抚养照料,故孩子由原告抚养较为合宜,被告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原告可待准备证据后另行向被告主张。

承办此案法官释法,该案中被告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多次婚内出轨,不仅对女方造成较大的精神伤害,更是违背了公序良俗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法院以司法裁判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利,以形成相互忠诚、相互关爱、相互尊重的和睦、平等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