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实施方案

2014-03-25 13:1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及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结合市中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法院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与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与省委第四轮“三万”活动相结合,坚持与市中院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创新活动形式与丰富活动载体相结合,全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为实现黄石“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活动目标
以坚定信念、勤政务实、公正司法、转变作风为活动的主要目标,通过强化政治学习、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作风等途径,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纪律过硬的法院队伍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时间
市中院机关开展的“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时间贯穿于法院全年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以强化法院干警政治意识为重点,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提高群众意识为重点,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的学习,特别是“四风”整治的有关要求;以提高纪律意识为重点,着力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领会贯彻李鸿忠、张昌尔、候长安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提高责任意识为重点,全面学习领会《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开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的工作方案》和《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以明确工作为重点,系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二)开展主题讨论活动。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好干部标准,开展“怎样是好干警(好法官)、怎么做好干警(好法官)”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两个主题讨论活动,始终坚持以群众利益为导向、以群众诉求为信号、以群众不满为预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切最关注的执法司法问题,引导广大法院干警把宗旨意识转化为公正廉洁司法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提升司法公信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始终以党纪国法、道德规范约束自己,做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着力解决头脑不清、糊涂作为的问题。
  (三)开展大走访活动。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力推进“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建万格”活动,深入村庄、社区、企业等重点场所,深入到基层一线收集社情民意,接收群众评议;进一步建立健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及时响应群众对法院工作和黄石平安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力争帮扶一批困难群众,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整改一批司法不公的问题。
  (四)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性”、“金钱案”现象,开展冤假错案、久押不决、违规实施取保候审、涉黑涉恶等“四个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防止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花钱赎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的发生。采取开门评警、案件评查、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等方式,梳理解决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高息诉化解率;集中评查一批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五)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在全院集中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干警围绕“执法司法不廉、特权思想严重、纪律作风松懈”等问题,继续扎实整顿纪律作风。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法院干警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等执法司法腐败行为。严格执行司法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解决司法不公不廉、作风漂浮、纪律涣散、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对法院干警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着力解决干警在思想认识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法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开展查摆整改活动。市中院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李鸿忠书记提出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组织纪律、能力素质、精神士气”的要求和张昌尔书记提出的“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作风塑警”的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查摆整改活动。针对查摆的问题,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拿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明确并公布具体的整改计划、措施和整改时限,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诚恳邀请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从法院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一边抓整改、促落实,一边立规矩、定制度,以实实在在的制度建设成果来检验活动的成效。
  (七)开展示范引领树立典型活动。市中院各部门要抓好典型挖掘、培育、培训、示范和带动,要着眼时代要求选拔典型、立足岗位培养塑造典型、围绕工作大局表彰典型、把握时代精神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激励作用、拉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2014年2月-3月)。抓好专题学习,采取个人自学、科室帮学、集中研学的方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政治理念教育、群众路线和法纪法规教育。开展“怎样是好干警(好法官)、怎么做好干警(好法官)”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主题讨论活动,教育广大干警践行“五条标准”,引导大家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立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4年4月-6月)。组织开展好大走访活动、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要做到“六查六纠”,即:一查思想,纠正头脑不清醒的问题;二查斗志,纠正精神不振作的问题;三查执法,纠正办案不廉、不公、不规范的问题;四查工作,纠正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五查作风,纠正纪律不严明的问题;六查制度,纠正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实现政法干警在活动中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形象得到提升,制度得到完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4年7月-8月)。要组织开展好查摆整改活动,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个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相结合,要处理好集中整顿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整顿阶段“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逐项研究、明确责任,对准顽疾和难题,强化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以满腔热情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9月-12月)。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法院全年工作始终,对经实践检验可靠、可行、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要及时抓紧修订完善;要结合示范引领树立典型活动,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有深度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迅速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典型真正起到示范引导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觉到法院干警的新变化、新气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为确保“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有序开展,市中院成立“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勇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从山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江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活动开展进度和情况收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把握重点。要坚持把“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与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与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相结合,坚持与市中院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坚持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当好干部”相结合,坚持创新活动形式与丰富活动载体相结合,注重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市中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活动目标,牢牢把握服务群众、为民司法这条主线,狠狠抓住转变作风这一根本,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加大宣传。市中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把活动质量关,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整个活动始终。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检查等方式,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出批评,确保活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树立一批看得到、学得到、具有公众影响力的身边典型。加大对活动中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注重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