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路远不会阻碍公平正义的到达

2023-06-09 16:38
来源: 下陆区人民法院
作者: 洪丽萍 陈镜吉    浏览: 552

因被告在江苏某监狱服刑,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远赴该监狱,开庭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之后法官又一次到高墙内与被告面对面沟通,释法明理进行调解,终于使该纠纷圆满化解。

基本案情:2022年4月,原告秦某将一辆迈凯伦车辆租赁给被告史某使用,史某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损坏了车辆,造成了车辆损失,双方对赔偿金额进行了协商,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拒不支付赔偿款,故而成诉。

史某1998年出生,家境比较殷实,但对人生之路存在迷茫。疫情期间,为满足他人及自己的虚荣心,其从秦某租借豪车后再将车辆租借他人,从中赚取差价,没想到此次租借车辆却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5月26日,法官及当事人赶赴监狱开庭,庭审中史某态度诚恳,承认车辆确实是在其手上出的问题,车锁的损失其可以赔。但是由于其2020年8月2日被羁押,是客观原因导致其无法还款,并不是恶意拖欠。其可以适当承担部分违约金。

庭后,承办法官与原告沟通,表示史某还是一位年轻人,因其对待生活的错误方式已身陷囹圄,但态度诚恳仍有拯救挽回的希望,希望其能否看到被告的客观情况,将12万元赔偿金降一降。原告反复考虑,同意将赔偿金额降到5万元。

次日是周六,为了节省司法资源,承办法官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再次来到该监狱,询问周末可否会见犯人。监狱方面同意了法官的会见申请。于是,法官再次与史某面对面交流,使史某非常感动,他说,我没有想到法官如此尊重我的诉讼权益,监狱这么偏远,法官在前一天已经开了一下午的庭后,今天再次为了我的调解奔波了一上午,调解方案合情合理,我会努力改造尽快将赔偿款实际支付给原告的。史某签署了调解协议,本案案结事了。

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被告史某赔偿原告秦某租赁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失及停运损失共计5万元。

法官寄语: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一些年轻人的价值观发生了转变,讲排场、比阔气、竞奢华,但是同时对自己的人生存在迷茫,在此期间可能会导致一部分年轻人走上歧路。人生的道路需要选择正确的前进方向,青年一代要坚定信念,莫丧失“本心”。“心有所信,方能行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