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人大代表民生关切 黄石法院统一规范《离婚证明书》申领工作

2026-08-06 18:03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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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办业务都要带着厚厚的判决书,总担心里面的私事被旁人看到,现在这张证明书简洁清楚,办事省心又安心。”拿到首份全市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的当事人田某某说道。

7月27日,随着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该份文书,全市法院正式实现线下离婚证明书文书样式、申领流程、法律效力的全域规范统一,切实回应人大代表建议、细化落实家事审判便民服务举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裁判文书往往详细记载感情破裂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大量个人隐私内容,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户口迁移等事项时,需反复出示完整文书,易造成敏感信息泄露。

2016年,全国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湖北各地法院积极探索离婚证明书制度,2024年1月,湖北省高院联合省民政厅升级便民举措,正式启动《离婚证明书》线上办理工作,全省法院“一网通办”平台同步开通申领通道。

但在线下试行过程中,各基层法院出具的文书样式不统一、办理标准不一致,部分群众持证明前往办事时曾出现受阻情况既影响群众办事体验,也不利于维护司法文书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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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大代表、黄石市爱心满园义工协会理事长肖祖红长期关注婚姻家庭服务保障工作,在调研中捕捉到这一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后,正式提出《关于在全市法院系统统一推行诉讼离婚当事人凭生效判决书直接申领〈离婚证明书〉的建议》,呼吁从统一制度规范、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强化部门协同三个维度发力,将已有便民经验全域推广,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收到代表建议后,黄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建议办理作为提升司法服务的重要抓手,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梳理总结过往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制度设计,于7月23日正式印发《关于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通知》。

通知明确,全市法院所有判决或调解离婚的生效案件,当事人均可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该证明书仅记载当事人身份信息、法律文书案号、生效日期等核心证明要素,不涉及案件具体事实与隐私细节;文书样式参照民政部门离婚证规范设计,采用铜版纸印制,兼具司法严肃性与便携性,便于群众长期保存与日常使用。

为打通政务服务场景的适用堵点,黄石中院主动对接市公安局、市民政局推动场景化效力互认。7月17日,该院会同两部门共同签署《关于适用〈离婚证明书〉相关事项的工作备忘录》,在省级民政部门互认基础上,进一步将适用场景拓展至户籍管理领域,以制度化文件形式明确:《离婚证明书》在户籍迁移、婚姻登记两类政务服务事项中,与生效离婚裁判文书具有同等证明效力。三方约定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婚姻状态信息共享,减少群众在上述事项中重复提交材料、多部门往返的负担。

黄石中院民事第三审判庭负责人黄显珠介绍,目前《离婚证明书》效力仅覆盖户籍迁移和婚姻登记两类事项,当事人办理金融信贷、不动产登记等其他社会事务,仍需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生效裁判文书。在申领渠道上,同步规范线下办理路径,当事人可向作出生效离婚法律文书的法院案件承办法官提交申请材料,由法院按规定程序审核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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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项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的暖心工程,既保护了当事人隐私,又提升了司法服务效能,真正把实事办到了群众心坎上。”肖祖红代表对法院快速响应、落地见效的办理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黄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聚焦群众诉讼中的细节痛点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拓展司法便民的深度与广度,以更有温度、更具质感的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