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制售油条,三被告人获刑

2016-01-05 09:57
来源: 铁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 铁山法院

2015年12月31日,李某等三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油条被铁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油条是我国的著名美食。传统制作油条的配方中要使用明矾作添加剂,其目的是为了使油条的口感更酥脆。被告人自2005年起一直以传统配方生产、销售油条谋生。但2015年7月15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通告》,明确规定了油条等油炸面制品中的含铝量应控制在100mg/kg之内。被告人生产、销售的油条经抽检,铝残留量严重超标。被告人在获知油条中铝含量超标后,仍不切实改正,继续生产、销售。铁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生产、销售的食品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其他严重危害人体的物质,足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判处三被告人拘役(缓刑),并处罚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希望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能从该系列案件中吸取教训,在追寻财富人生的同时,自觉学法守法、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