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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众的认知里
邻里纠纷在业主群演变成“骂战”
一时口嗨的辱骂竟要闹上法庭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近日,
下陆区人民法院审理的
一起名誉权纠纷案给出明确答案:
就算是在微信群,
辱骂他人也得承担法律责任!
案件回顾:
装修起争执,业主群里演“骂战”
2024年5月,黄石某小区的业主彭某因装修问题,在近百人的业主微信群里与邻居胡某起了争执。情绪一上头,彭某在群里对着胡某就是一顿辱骂,甚至放出“拿刀砍人”的狠话。更让人无奈的是,后来彭某发现自己骂错了人,却依旧没停手,继续对胡某进行言语攻击。
胡某气不过报了警,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彭某处以200元罚款。原以为这事能就此打住,可彭某不仅没收敛,还拒不道歉!这下彻底惹恼了胡某,他直接把彭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在群里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对自己的不良影响。
法院判决:
网络发言无边界?法律可不答应
下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清晰的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彭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百人业主群是公共社交空间,在群里公然辱骂他人、发表威胁言论,很明显会让胡某的社会评价降低。而且,在被警方处罚后,彭某还是拒绝道歉,主观上的恶意一目了然。
依据《民法典》第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网络空间从来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绝对不等于可以随意侮辱、诽谤他人。最终,法院判决彭某必须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公开向胡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法官提醒:
微信群不是“情绪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