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羊一年后确诊布病,能否要求卖家承担责任?

2025-10-21 15:17
来源: 阳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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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普通的种羊交易,竟为一年后埋下祸端:买家的家人不幸感染人畜共患的布氏菌病,整个羊群遭强制掩埋,当买家将卖家告上法庭索赔时,这场事故的责任究竟应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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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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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缪某燕在刘某健处购买4只公种羊、43只母种羊,总价款为6.28万元。2024年7月,缪某燕的丈夫苏某入院,医院确诊为布氏菌病(布病),传播原因为羊传人所致。2024年7月,其所有羊只被江西省某农业农村局强制全部活体掩埋。

缪某燕起诉至阳新县人民法院,缪某燕认为,相关法律规定: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的种畜还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刘某健在销售种羊时未出具相关检疫证明,已根本违约,要求刘某健承担其及其丈夫治疗期间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及其他全部经济损失等2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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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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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缪某燕所称的检疫义务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法定义务,但非合同主给付义务,即非直接决定合同目的实现的核心义务。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检疫证明为交付条件,该义务应属附随义务范畴。缪某燕在交易时明知种羊未经检疫仍自愿接收,视为对当时标的物质量状态的认可;且接收种羊后养殖长达一年,期间未提出质量异议或自行检疫,直至羊群出现异常才检测疫病,超出了合理检验期间。刘某健未履行检疫义务不足以构成本案合同履行中的根本违约。案涉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缪某燕已实际接收种羊并支付价款,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缪某燕在购买羊种后养殖12个月的时间内未对羊群进行检疫,当有个别种羊发病时,既没有请兽医也未向当地畜牧部门报告,自身过错责任较大,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阳新法院判决驳回缪某燕的全部诉讼请求后,缪某燕不服,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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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贴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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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关于一群羊的官司,令人痛心。它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一个沉甸甸的提醒,关乎咱们养殖户的生计和家人的健康。

给买羊的您提个醒:检疫证明不是一张纸,是您和家人健康的“护身符”。千万别抹不开面子,购买种畜时,对方拿不出有效的检疫合格证,这交易咱宁可不做。接回牲畜后,也别急着混群,最好有个隔离观察期,自己花点钱做个检疫,这笔小钱是对您整个羊群和大笔投资的最好保护。一旦发现牛羊蔫了、瘦了,别犹豫,赶紧找兽医看看,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这既是救它们,更是保护您自己和家人,远离像“布病”这样的人畜共患病。您的谨慎,守护的是全家安稳。

给卖羊的您提个醒:守法经营不是一句空话,是您生意长久的“金字招牌”。按规定做好检疫,随车带上合格证明,这不光是法律要求,更是您对买家的承诺与担当。这张证明就像一把“安全锁”,能帮您避免日后数不尽的麻烦和纠纷。千万别图省事、心存侥幸,否则一旦出事,即便像本案一样不用赔钱,也免不了相关部门的处罚,更坏了名声,断了长远财路。

法官深知大家买卖持家不易。法律看似严厉,背后是希望保护每一个家庭的平安与幸福。咱们买卖双方都守好法律的底线,尽到自己的责任,这市场才能更兴旺,咱们的日子才能越过越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