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场上各类山地丛林越野项目
凭借其“全地形”体验和沉浸式娱乐
迅速成为当下年轻群体
释放压力的热门选择,
然而在这股“越野热”背后,
安全隐患却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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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黄石中院审结一起
消费者在试驾越野山地车时,
因操作失误撞伤亲属
的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最终认定
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判令其承担50%赔偿责任,
支付支付赔偿款1.4万余元。
案 情 简 介
2024年4月,小胡与其家人小张相约前往某丛林越野俱乐部游玩。该俱乐部经营的户外越野项目活动场所位于一片林地,使用的山地越野车系四驱越野摩托,非机动车,不需要专业驾驶培训。正式游玩前,工作人员先要求小胡与小张佩戴好防护服、头盔等安全护具,后对二人进行驾驶培训。小张在接受试驾教导过程中,误启动越野山地车并踩油门致使车辆加速前进,工作人员尝试阻停车辆未果,撞伤了在试驾场地走向休息等候区的小胡。小胡被紧急送医,诊断为左侧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事后,小胡与某丛林越野俱乐部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图片由ai生成)
法 院 审 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俱乐部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其安全保障义务既包括对设施使用与运行的保障,还包括对设施设置和运行中潜在的危险情况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危害的发生或使之减轻。
从现场事发视频来看,案涉事故发生系小胡在试驾场地走向休息等候区时,被小张操作的试驾车撞击而致。
从事发视频中,确实可见工作人员在该车辆外围处向小张讲解车辆操作方法,在车辆突然行进过程中也在努力帮助控制车辆。
但通过该视频观察,案涉事故发生时所处试驾区范围狭窄,而试驾区域与人员等候区未设置任何合理隔离,也未对非试驾人员出入试驾区进行必要安全提示。而且,试驾车辆车头正对等候区,显然会较大程度提升案涉场地试驾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风险。
结合事故发生细节以及场地设置问题,法院最终判决某丛林越野俱乐部对小胡的损伤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小胡1.4万余元。因该俱乐部投保了公众责任险,由保险公司与该俱乐部分别承担1.3万余元与1千元。
法 官 说 法
法 院 提 醒
作为娱乐项目经营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义务,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规则,定期检修相关设施设备,充分遵守相关场地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语,有效阻断潜在的危险。同时,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保护、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培训,有效保障消费者安全。
作为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参加具有一定安全风险的游乐项目时,应该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了解清楚其潜在的危险,根据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是否适合参加,量力而行;同时在挑选游乐地点时,应尽量优先选择符合经营条件、具备相关资质的娱乐场所。游玩过程中注意安全提示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开展,避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