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吹响“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冲锋号

2024-03-27 16:28
来源: 大冶市人民法院
作者: 张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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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踏遍田间地头、走进千家万户……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3月22日下午,大冶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吹响“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冲锋号。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各人民法庭审判质效及巡回审判、星星“典”灯、法治副校长、司法建议、诉前调解等“四个一”工作情况,金山店法庭、大箕铺法庭、金牛法庭、保安法庭分别就法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表态发言。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建华传达学习了最高院、省高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解读了“枫桥式人民法庭”考评指标体系,并对下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晓斌解读了大冶法院“无讼村居”创建“四个一”行动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红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陈敬涛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前期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对创建工作自身优势、存在的短板、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和要求。

他指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既是政治任务,也是必然举措,各法庭要抓住契机,绷紧弦、拉满弓,以敢打必胜的信心和争创一流的决心,力争“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榜上有名,为大冶“走在全省全列、冲刺全国50强”展现人民法庭担当!

他强调,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无讼村居”创建“四个一”行动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重点、亮点工作。各人民法庭要落实“7个做”,坚持“4融合”,擦亮既有品牌,培树新的亮点,努力形成“百花齐放”的工作局面。

“7个做”:做好多元解纷、做大巡回审判、做细法治夜课、做强营商环境、做美环境保护、做深司法建议、做实主责主业。

“4融合”:一是政治引领,与党委政府“融合”。主动融入党委工作大局,选派重要区域法庭庭长挂职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就“三重一大”事项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决策,发挥“法治参谋”作用,推动司法功能前端深度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二是人才保障,与后浪工程“融合”。继续把法庭作为“后浪工程”人才培养“摇篮”,加强“田园法庭”建设,激励青年干警到法庭历练,打造理想信念坚定、善做群众工作、纪律作风优良的过硬人民法庭队伍。三是科技支撑,与共享法庭“融合”。各法庭要加强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性,实现调立审执全生命周期与“共享法庭”深度融合,做到“能用”“管用”“好用”。四是全民参与,与共同缔造“融合”。坚持“三便”原则,因地制宜发动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把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阵地”扎在基层,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

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柯劲松主持,全体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人民法庭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