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 | 敲槌定音,化解行政争议不是“和稀泥”

2023-05-12 10:53
来源: 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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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告能够正视问题,自行纠错并撤销对我的处罚,这就可以了,我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李某当场表态,申请撤回诉讼。

5月6日,西塞山区法院行政庭实质性协调化解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案情简介:

今年3月,李某向西塞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区政府对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其理由是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处罚依据不足。

在接到此案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了案件材料,经认真研究、谨慎论证,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为通过“背靠背”式的庭前说理解释,有益于理清当事人的真实诉求,提升审判质效,案件也完全有协调和解的可能。基于此,案件进入协调化解阶段,在此期间,法官多次与被诉行政机关沟通协调、释法明理,与原告联系了解其真实的诉求目的,积极研究化解矛盾的切实可行方案。

化解行政争议不是“和稀泥”。行政争议能否得到彻底、有效、妥善化解,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

5月6日,承办法官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原告、被告的法制工作人员及律师参加了会议。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踊跃发言,把问题摆在台前桌面,案件争议点说清了,探索解决矛盾纠纷的思路和方法也就出来了。最终,双方在友好的氛围下达成了一致共识“敲槌定音”,被诉行政机关主动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并退回罚款,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了起诉,真正实现了定纷止争。

典型意义:

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直接的途径。这是该院在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后,首次实现在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同时自行纠错,从而实质性化解矛盾的一起典型案例。这起行政案件的实质性化解,从本质上真正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也标志着西塞山区法院府院良性互动开始充分发挥优势。

下一步,西塞山区法院将不断完善行政纠纷诉讼协调机制,加大诉前沟通协调力度,将矛盾化解的端口前移,为持续做深做细做实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