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清廉家风 创文明家庭 下陆法院走进企业以案警示:以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

2023-04-23 08:53
来源: 下陆区人民法院
作者: 洪丽萍 吕蕾    浏览: 1136

污泥不染为尊,清正廉明为贵。4月15日,下陆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彭京、副庭长汪潞璐走进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进行“树清廉家风,创文明家庭”讲座,以案为鉴诠释重家教,清廉家风扬正气。

家风清朗是社会清朗的重要基础,家风清正是干部清正的重要风容。好的家风代代相传,坏的家风有样学样。汪潞璐同志以近几年下陆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警醒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案例为镜鉴,进一步做好家风建设,使家庭成员始终严守规矩、敬畏法纪、秉公用权;进一步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汪潞璐同志结合案例讲解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相关规定和法定刑档,并着重阐述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桩桩沉重的案件,一条条严格的法律条款,警示教育触及灵魂,震撼心灵,使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干部职工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汲取反面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始终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严家规、正家风、重家教上用心用力,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