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和善意保护并重原则,慎用财产保全措施,从而妥善化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了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这是该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嵌入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审判管理等各个环节所带来的成果。
今年 2月2日,黄石某运输公司诉黄石某科技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同时,原告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原告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 ,请求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0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有形财产。
该院执行局接到《财产保全申请书》后,并未立即下达裁定而是对双方企业的经济影响进行了评估,并做申请人工作,考虑到被申请人企业的经济影响,能否暂缓冻结,但是申请人仍坚持冻结。执行局人员便带着申请人到被申请人企业,实地察看企业的规模及经济环境,还参观了该企业的文化,使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企业从感性到理性,由表及里有了一个较全面的认识。然后,执行人员组织双方坐到一起商谈,有了谈判的基础和信任,双方很快各退一步愿意调解协商解决,申请人不再要求法院采取冻结企业财户,查封、扣押企业财产等措施。
2月15日,下陆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经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黄石某科技公司差欠原告黄石某运输公司运输费1042556.80元,被告黄石某科技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两企业握手言和。
该案是下陆区人民法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嵌入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审判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一个缩影,该院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质化线上、线下运行,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达100%,努力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为下陆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出法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