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制发了第一份面向未成年被害人家长的《家庭教育令》,敦促一起性侵幼女案件被害人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并联合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心理咨询专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取得了良好效果。
痛心,花季少女再遭性侵
2023年4月,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奸淫幼女犯罪案件,12岁的花季少女小美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被告人柳某,后多次与柳某相约发生性关系。因黄石城区所有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西塞山区法院集中管辖,承办法官吴翔很快发现,本案中的被害人小美已经不是第一次因不当网络聊天交友遭受性侵,此前一次,是在去年12月,当时法院在从严从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曾责令小美的监护人多关注小美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加强对小美的监护。然而,时隔不到半年,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危害之重不言而喻。我国刑法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双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并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即便小美是自愿的,也要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西塞山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对被告人柳某依法予以了严惩。
忧心,监管不当亲子疏离
法治利剑虽然能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但保护孩子健康安全成长,免受违法犯罪侵害依然任重道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经多方了解发现,小美成长在一个离异重组家庭,平时由奶奶照顾,父亲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管教,亲子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孩子时常利用上网课之机用奶奶的手机通过社交软件聊天交友。为了悲剧不再重演,承办法官在开庭前曾电话约谈了小美的父亲,要求其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要求其到庭参加庭审,但小美的父亲因工作原因始终未能到庭。
暖心,部门联动共护成长
“对小美的司法救助,已经不仅仅是对其遭受性侵后的心理进行干预的问题,还要帮助小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然而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其家庭教育。”考虑到这些因素,承办法官向小美父亲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结合案件认真分析本案监护缺失的情况。
“上次的事情发生后,经过法院的批评教育,我更加严格限制了小孩使用手机,周末也经常带孩子出去玩,我是真的没想到这种事情还会再次发生,也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去关心关爱孩子成长了。”小美父亲向法官倾诉了自己在养育小孩方面的茫然和束手无策。
面对家长不知道如何进行家庭教育的困惑,承办法官主动对接区委政法委,依托政府部门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为小美安排了心理咨询专家进行长期心理疏导,帮助小美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的同时,还由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小美的父亲开展了专业辅导,帮助其正确认识孩子现状,学习家庭教育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引导监护人全面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舒心,法融青春步履不停
经过家庭教育指导后,小美的父亲表示,真切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会通过这次机会加强和女儿的沟通,修复亲子关系,他还计划将小美送至条件更好的寄宿制中学,让她能够更加专注于学习。针对小美的情况,法院也将继续跟踪,加强监督,关注小美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帮助其父母持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近年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始终立足案件办理,全面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借助专业社会力量,唤醒家长“教育力”。未成年人保护之路任重道远,该院将继续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法之名守护每个“少年的你”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