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少年的你|下陆法院暖心调解跨国离婚案 呵护儿童身心健康

2023-06-09 16:31
来源: 下陆区人民法院
作者: 洪丽萍 陈婷    浏览: 526

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跨国离婚怎么办?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隔空”进入调解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便捷而高效解决双方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身处国外的男方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6666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让司法办案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郭某(女方)与王某(男方)婚后生育一女,现已9岁,由于男方工作原因常年身居国外,已长达8年,双方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虽表示同意,但称自己工作忙且身处异国路途遥远,短期内无法回国办理离婚手续,于是离婚一事一拖再拖。今年5月11日,女方起诉至下陆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准许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按照月收入百分之三十比例支付抚养费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离婚后房屋归女方所有,房货也由女方独自承担。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考虑到男方没有国内手机号码,无法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进行调解,法官专门组建了该案件的微信群,并于5月23日通过微信群视频组织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进行调解。男方虽同意女儿由女方抚养,房子归女方所有,房货也由女方承担,但是认为女方提出的每月抚养费6000元过高;而女方则表示男方每月收入较高,每月6000元抚养费对男方不会造成负担,且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因女方并未举证证明男方收入情况,男方又未提供其工资收入证明,而男方远在国外也客观上给法庭调查取证造成困难。于是,法官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将女方一个人照顾、教育孩子的艰辛讲给男方听,男方颇为感动 。另外,法官又给男方算了一笔帐,女方除直接抚养孩子外,还要承担房贷,每月费用支出较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男方主动提出愿意每月支付抚养费6666元,并表示会定期回国探视女儿,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承办法官当场制作调解协议,并通过微信群由双方确认协议内容,随后出具调解书。一起跨国离婚案件,就这样圆满解决了。

法官寄语:下陆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问题孩子多出自问题家庭”,夫妻关系可以解除,但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解除,和谐稳定的亲子关系以及父母及时的关心爱护是孩子身心健康最有力的保障。子女抚养问题既关乎法,又关乎理,更关乎情,希望婚姻解除后的父母们一切秉持为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考虑,虽已离家但万万不可忽视孩子的教育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