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辅助视角看裁判三重门:事实、法律与人心的协同践行

2025-09-22 10:47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余梦婷    浏览: 53

许多个深夜,白天的庭审场景仍在脑海中回放——当事人期盼的眼神、证据链中隐藏的蛛丝马迹、法律条文与具体人生的碰撞。作为法官助理,我像是司法航船上的一名摆渡人,既要协助法官用事实的罗盘校准方向,也要以人心的尺度丈量正义。在这场没有旁观者的司法实践中,我逐渐领悟到:真正的裁判,需要连续穿越事实、法律与人心三重门。




事实认定:
在回溯审查中锚定“法律真实”


二审、审监程序的事实认定,从不是原审的简单重复,而是带着审视的“再检验”。我们要以原审证据链为基,顺着当事人的主张“刨根问底”,查是否漏了关键证据、推定时出了逻辑偏差,或是因程序瑕疵让事实“打了折”,最终要还原符合法律规范的“法律真实”。

印象最深的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一审时,被告拿不出书面收款凭证,法官依举证责任判其败诉。庭审时被告情绪激动:“我当着店员的面付了现金,怎么就没人信?”声音里满是委屈,原告却冷静地强调“没收到货款”。

法官没有停留在举证责任的简单规则中,而是带着我一起深入细节的丛林:银行转账失败后的二次约定、微信聊天中矛盾的时间节点、半年后双方一起查看监控时的微妙互动......这些碎片在高度盖然性的规则下逐渐拼合出一个更接近真实的图景。

当证据碎片在“高度盖然性”规则下拼出全貌,我突然明白:事实认定不是证据堆叠,而是带着同理心的推理、负责任的求证。后来判决书里写下“被告现金付款具有高度可能性”时,我仿佛看到被告舒展的眉头——这不仅是事实认定,更是对“被相信”的回应。



法律适用:
在规则刚性与情理温度间雕刻正义


法律条文是刚性的,但案件是鲜活的。二审、再审的法律适用,关键在查原审是否“机械套法条”。法官要把刚性规则放进具体情境,让条文有生活温度,在“法”与“情”间找平衡。

曾遇一起保险纠纷二审案:发包方投保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条款写“保障范围是与发包方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原告是分包单位员工,原审驳回其理赔诉求。可看到卷宗里原告的伤情——在工地工作时摔断腿,九级伤残,我心里沉甸甸的。

法官带着我重新梳理:查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设立初衷,是保护建筑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看建筑行业实际,多是发包方分包、分包招人,若严守“劳动关系”,则与施工企业投保的本意相悖;再看合同,是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分包员工与发包方存在广义上的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格式条款争议应作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

最终改判保险公司理赔时,我懂了:法律适用不是“对条文找答案”,而是穿透条款看人情现实。这份判决纠正了机械适用,更让“保障劳动者”的立法目的落地——这才是法律的温度。




判后答疑:
从“案结”到“心服”的最后一公里


官司结束不该是疑惑开始,判后答疑是帮当事人“解心结”,让他们知“结果”,更懂“为什么”,是从“案结”到“心服”的最后一步。作为助理,我们要把专业法律逻辑“译成”家常话,助力实现从“案结”到“心服”的跨越。

曾协助处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原告帮被告建房,被告拖欠劳务费,称“原告妻子按手印放弃费用”,还声称房子有质量问题,两次判他付钱,他执意要信访。

答疑时,我没直接讲《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先倒了杯茶:“大哥,家里几万块收入,您爱人没跟您商量就说‘不要了’,您能同意吗?”他愣了愣,连忙摇头。

我接着说:“放弃劳务费是大事,得两人同意,您说的‘按手印’,原告没授权,不算数。房子只是小瑕疵,您已扣了维修费,剩下的该给。”

聊了近一小时,他怒气消了:“原来不是法官偏向,是我不懂。”后来他不再信访,还和原告约好付款时间——答疑解的不只是法律疑惑,更是心里的“疙瘩”。

事实认定是司法裁判的坚固地基,决定着裁判的合法性根基;法律适用是正义大厦的承重梁柱,支撑着裁判的合理性框架;而判后答疑则是让法治大厦可感可触的温暖装潢,赋予裁判以情感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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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梦婷

审判监督团队

五级法官助理




作为法官助理,我深知自己是司法裁判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未来,我将继续提升专业能力,协助法官做好每一起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判后答疑工作,以更优质的辅助力量,让每一起案件的裁判都经得起法律、逻辑与情感的检验,让法治信仰在每一次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