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记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我们开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栏,集中展示全市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 行政争议化解是法治政府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点,司法既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要着力探索矛盾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实质解决。2025年,铁山区法院紧密结合基层行政审判实际,因地制宜、主动作为,找准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要矛盾与关键环节,推动纠纷处置从事后处置向前端预防、从程序了结向实质解决转变,以精准司法护航辖区高质量发展。以下是该院探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 铁山区法院牢牢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实干中担当,立足区域治理实际精准发力,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构建“法院+”全链条解纷体系,实现行政争议化解与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合,通过诉前分流、函件征询、工作室调处等多元方式,将46.15%的行政纠纷化解在诉前,成功“一揽子”解决省信访人陈某涉征收补偿系列纠纷,行政机关应诉与纠错主动性显著增强,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府院联动机制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转”跨越。 “全链条”解纷,打破府院协同壁垒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坚持源头治理、协同联动,以机制创新凝聚解纷合力。铁山区法院聚焦机制建设与协同优化,打造行政争议化解新模式。 前端发力强化诉前引导分流,创新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征求意见函”机制,对重大、敏感及示范类争议,立案前向起诉人、涉诉行政机关双向发送函件60余份,反馈率100%,通过风险提示与化解建议,推动矛盾萌芽状态化解。 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建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模式,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深化府院联动效能,构建法院主导、司法行政部门协同、涉诉机关担责的多元解纷模式。 定期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精准指向执法痛点,从源头减少争议。依托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室,实现“数据共享、问题共研、对策共商”,破解司法与行政信息壁垒;开展40余名镇街及区直部门负责人同堂培训,围绕新法解读、执法规范等主题强化能力提升,推动府院从“单向互动”转向“双向赋能”。 “全流程”化解,推动争议实质办结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突出精准施策、务实担当,以闭环管理推动案结事了。铁山区法院在争议化解各环节主动作为,强化行政机关应诉与纠错能力。 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台账,设定100%出庭率、司法建议按期办复率硬性指标,逐案发送《出庭应诉提示函》25份,推动负责人出庭出声率双百达标。 案件审理中,针对明显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出《诉中自行纠错提示函》7份,引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创新“上诉预评估”机制,对拟败诉案件提前释法明理,减少程序空转。 延伸司法服务链条,对生效裁判及时发送自动履行提示,明确履行要求与法律后果;针对民生类、涉稳类案件建立执行回访制度,跟踪权益实现情况,巩固解纷成果。 同时拓宽行政复议化解主渠道,主动释明复议优势,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高效便捷的非诉讼途径;建立法院与复议机构常态化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支持复议机关依法履职。 “全方位”联动,赋能法治政府建设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坚持系统施治、久久为功,以全域治理服务发展大局。铁山区法院针对征收补偿评估标准等三大共性问题开展全链条治理,行政案件调撤率达46.7%,实质性化解效果突出。 通过提前介入调解、联合研判案情、现场释法明理,成功化解某住宅项目工程款清算难题、黄石市某特钢有限公司集体讨薪纠纷等重大疑难问题21件;牵头区工会、经信、税务、人社、工商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重大涉企案件,圆满化解标的近4亿元工程款纠纷,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能进一步释放,实现从“个案协调”到“全域治理”的转变。 下一步,铁山区法院将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扣区域治理实际,聚焦征收补偿、涉企执法等重点事项,提前对接、主动预警;健全联动整改闭环,完善司法建议跟踪督办机制;持续压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自行纠错责任,做实做细实质性化解,以更高标准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全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